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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(第2/4页)
。” “不过,得有点技巧。”佩仪考虑。 “知道啦!你放心。”筱婵自信满满,跷起一双修长美腿,得意说道。 翊德基于礼貌,恭维了筱婵一番,谈笑风生状似融洽。气氛愈来愈狎昵,陈翊德马上察觉到异样,筱婵很像小仪,行止夸张…不过,小仪似乎多了一种神秘气息——就像是在演戏!而且,是一个高明的演员。 当筱婵说起了佩仪多么保守固执时,他顺势附合。筱婵极力暗示,言词挑逗露骨:如果翊德厌倦了佩仪,可以和她发展另一段“友谊” 陈翊德恍然大悟,放柔了低沉的嗓音,他对筱婵露出一个深具魅力的笑容:“我想,佩仪不会介意吧?” “是呀!”筱婵心花怒放,忘了佩仪的叮嘱全盘托出。 “真对不起!李小姐,恐怕你是被佩仪捉弄了。她昨天夜里还跟我海誓山盟…”他拖长尾音,慢吞吞地说:“我想,她大概是故意骗你,想考验我的感情吧?” 陈翊德虽然满腔怒气,还是装出一副笑容,说谎时口齿伶俐、脸色不变。 “啊?这样子呀?”筱婵大失所望:“死佩仪!” 他打发掉筱婵,阴恻恻地踏入DJ室中。佩仪平和恬然:“你觉得筱婵…” 话末说完,她已经被翊德强拥入怀。 “你做…”他倏然封住佩仪的唇,贪婪而颇具侵略性。 血液冲上她的脑部,佩仪从来没有被强吻过,第一个想法是——恶心!翊德紧拥住她,压迫着她的肺部,双手在她身上游移点燃火焰。 空气!我需要空气。佩仪惊惶挣扎,发出模糊的呜咽声。 他的舌头趁机深入,有点甜腻和淡淡菸味,更糟的是,她的身体感受到雷霆万钧的狂暴**——强烈的羞耻感令她骇然,那种失去控制的感觉太恐怖。佩仪咬他,抗拒他的诱惑阻止自己沦陷。 翊德呼痛松手,讶异地看着佩仪胀红着脸忍住泪水,用力擦拭嘴唇,颤声:“走开!” 这么稚嫩生涩?翊德傻了眼,他忘了兴师问罪的怒气。 看到他无意离去,佩仪忍不住大叫:“滚出去!” “我还以为你很享受这个吻呢!”他的表情莫测高深。 她无计可施,张牙舞爪的小仪“冲”了出来,用不堪入耳的脏话攻击他。 “好!好!”翊德迭声:“好了!我知道你对我妈很有意见,我家祖宗十八代男盗女娼——小仪,你不觉得你太小家子气了吗?” 小家子气? 她住口瞪视着翊德,刚才她骂的人如果是老街的混混,对方一定会拆了她一身骨头,这个混帐却无动于衷。 “我会生气是正常的,你居然把我拱手让人,‘送’给了筱婵;你想想看,我是一个男人,不是物品!”他解释。 添了添稍微破皮的唇,他抱怨:“你咬痛了我!” “活该!你本来就不是物品,不是东西!”小仪刻薄骂道。都是佩仪你的“妙计”! “你生什么气?一个吻而已。”他问道。 一个吻而已?那种吻太过…火热,这还是个保守的形容词,原子弹也不过是炸弹的一种而已。她想。 “我不喜欢被强迫!”她僵硬地说。 “对不起。”他知道最好隐藏住他的得意,以免激怒了小仪。她的反应那么敏感却又强加压抑;翊德几乎可以看到胜利女神就站在他这边。 翊德恢复原来的翩翩风度。 他甚至唆使秋琴和小香央求“员工旅游”,可怜兮兮的纠缠小仪答应。 “陈大哥可以当司机嘛!” “对嘛!好不好啦!小仪姐——” 小仪板起脸孔:“不行!”这场“战争”一直势钧力敌,她不愿因此和翊德更加牵扯不清。 十六岁的秋琴以超乎她年龄的智慧咕哝道:“不公平!陈大哥每天载你,偶尔带我们出去玩一趟,我们又不会当电灯泡!” 小仪又气又好笑。她改变了主意:“随便你们!只要陈先生有空我们便去!” 她斜睨一眼正在窃笑的翊德:“你当心偷鸡不着蚀把米。” 他胸有成竹:“不会的。” 秋琴、小香雀跃欢喜,才不理会两人之间汹涌暗潮。 *** 野柳、鼻头角、和平岛、八斗子…北部较富盛名的风景区,他们都踏遍了。就连桃园、中坜一带的卡拉OK、KTV他们也去观摩过数次。不同于台北市区地狭人绸,这些欢唱广场的阔绰排场令人咋舌。 十来个少爷两排站开,齐声喊:“欢迎光临!”包厢不算,光是开放式的座位就接近百桌,舞台大得像篮球场,雷射灯光、干冰效果以及一流音响;枫叶卡拉OK就像无法与明月争光的萤火虫。初次上台的秋琴、小香双脚发抖,不过唱得实在不错,下台后频呼过瘾。 小仪唱了一首东洋歌曲:《狼花里的人生》,字正腔圆别有一番风流韵味,博得如雷掌声。 那种被群众肯定的感觉令人飘飘然,绝非在自家店里哼唱可比。 陈翊德颇精玩乐之道,只要有他作主,绝无冷场。他用单眼相机拍下了许多美景和小仪的倩影,唯一遗憾的是,秋琴、小香只会使用傻瓜相机,拍摄他和小仪的合照时,技术、美感皆不足。 看见他和小仪亲昵的照片,仲宇吐了吐舌头:“真有你的。幸好我没有跟你打赌。这照片照得不好。” 仲宇好奇地追问过程,翊德轻描淡写:“尚未成功,仍需努力。”不肯泄露半句。随后,他邀仲宇一同出游。 “要我当电灯泡?”仲宇笑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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