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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9章那名男仆 (第2/2页)
坚毅,并非自戕寻死之人,似行尸走rou一般,堕久不忍她自苦,劝她何不制造一个可恋可爱之人。辗转数年。 终于在二十九岁时有了她的心肝儿,小人儿柔桡若莲,净如佛光,不染尘埃,看着她,渐渐的,竟似又能快活起来,然而到底是强求,先天不足,小心肝儿八岁那年终是留不住。 她的心与肝彷佛也被生生摘了去,本就破败不堪的身体再坚持不住,那年,她三十七岁,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再次睁开眼眸,初见莱昂。垌文迪许,心里第一个念头却是,这少年倒与西廷神似,若二人生有儿子,他在十六岁之时,应该也是如此形容罢。 她与莱昂岁数相差甚大,自一开始便视他如徒如子,怎么可能有任何缱绻心思?却是忘了,在外人看来,尤其在莱昂。垌文迪许眼内。 她俨然是一名十八岁的妙龄少女!她对莱昂的种种纵容、耐心与怜爱,在旁人眼内却是互有情意的表现。青梅竹马!然而,与她方瑾儒真正青梅竹马,两情相悦的,分明另有其人。古华夏时代。 如果命运没有发生丁点的偏差,那么方瑾儒,这个名动闵城的传奇女子,她的一生应该是这样的…闵家与方家乃世交。 方瑾儒与闵西廷总角之时略见过几面。闵家高高在上的大公子对那虽未长成,已丽质难掩,连根头发丝都生得精致无比的娇贵小人儿早早存了一段心事,只未显露。 方夫人身子柔弱,长年在国外庄园休养,方瑾儒长陪母侧,十七岁上方搬回闵城。十八岁的方瑾儒与十五岁的闵西廷再次相遇,一个才貌双全,标格清高,群芳独步。 一个家世显赫,年少英俊,傲睨得志,这样的一见倾心,几乎是天雷勾动地火,短短数月已是情根深种,生死相许。闵夫人看在眼内急在心中。 她除了是闵氏尊贵的主母,更是殷家最得意的女儿。殷家当年也曾经是钟鸣鼎食的大户,近年来已渐渐没落。十七年前倾全族之力将她高高捧起,嫁入闵家。 就是为了能长长久久地攀附住这棵擎天大树,以保永久的富贵荣华,她早就内定了娘家一名秀外慧中的嫡亲侄女为未来的儿媳,怎能容许半路冒出来的方瑾儒夺去闵家太子妃之位? 然而儿子小小年纪就已表现出顶级豪门的世家公子阴狠果断,冷酷疏离的心思和手段,从十岁起就不是她这个母亲能够掌控的了。 她只好将主意动到方瑾儒身上。趁着儿子到公司处理要务,丈夫外出赴宴的机会,打发儿子身边的仆人以闵西廷的名义将方瑾儒约到闵宅偏院内,一杯下了药的清茶,一名来自殷氏娘家忠心耿耿的世仆,兵不血刃。 她连善后都不必…这样一位出生翰墨诗书之族,渊清玉絜的娇小姐,最是爱重名声,珍惜羽毛,必定是一根绳子悄悄吊死,然后对外宣称暴病了事,而那名男仆,自有娘家亲手料理,之前从来没有出现过,此后世上也不会再有这个人。 非常稀疏平常的计谋,几千年来却屡试不爽。人算不如天算。闵祁山竟然中途离席归家,阴差阳错就进了安置方瑾儒的那间小厢房内。方瑾儒刚服下了催情的茶汤,正慵倦无力地倒在床上。少女透净的脸庞略泛红晕,水波粼洵的星眸微嗔。青丝如瀑披散,缠缠绕绕。 搭在床沿的一只澄晖沁润的皓腕,将上面笼着的那支名贵异常的浅蓝色碧玺手镯衬得黯然无色。旗袍的领口被她自己扯开了一点,露出两抹羞怯的锁骨,闪烁着价值连城的精美瓷器般一捏即碎的矜贵质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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